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腰斬演唱會




劉德華相隔八年重返紅館開20場演唱會引起歌迷騷動觸發黃牛黨猖獗事件,更有為了爭一張票有人被斬。總之,為了看一場本地歌星演唱會呈現一片瘋狂。不料,劉德華唱到第14場突然‘失聲’,這場使萬千歌迷趨之若鶩的演唱會結果被腰斬提前‘收檔’。


我喜歡劉德華,我是他的影迷(不是歌迷)。我永遠愛他在【旺角卡門】裏氣勢逼人的演出。


但是今天我想談談香港娛樂界所謂【藝人】的幼稚和不專業。在外國,我們很少聽到說一個超級歌手突然因為‘失聲’而中途腰斬演唱會。如果有,那肯定是因為在健康上出了很嚴重的毛病,或出現突發性事件(涉及暴力或恐怖襲擊)而導致演唱會須要腰斬。但為何在亞洲,尤其香港這地方時常有演唱會被中途腰斬這等事情呢?個人記憶所及,筆者記得過去還有鄭秀文‘失聲’哭著須要向在場歌迷們說聲:“好唔好意思” (正常國語應該叫:‘很對不起’),容祖兒唱歌‘甩嘴’等大小笑話。從西方(西方)的嚴格專業精神,操守來講,如果你是一個【歌手】,是靠唱歌謀生的人,而且依靠這門手藝賺大錢的人就不應該突然‘失聲’於舞台,更不應該‘甩嘴’唱不出歌兒。這些都不被那邊對藝人要求很高的歐美白人觀眾/聽眾所接受。為什麼?因為他們已經付了錢,為的是享受一場他們所期待的演唱會,如果你不能把【歌】這商品完整地送到他們耳中,等於是一種欺騙。在西方,做任何一門專業行當沒那麽容易,他們就沒有我們東方人的‘體諒’和‘人情’。


據說劉華數天以前已經喉嚨發炎,他自己最清楚自身健康狀況。那麽問題是,如果已經覺得健康不妥,為甚麼還要硬著頭皮繼續唱下去呢? 據說第14場演唱會,只唱了四首歌就宣布腰斬。這不是退不退票的問題或者還我錢來的問題,而是對不對得起( 不管如何)以那樣的熱情期待一睹偶像風采的歌迷的問題。如果劉德華和他的主辦單位是負責任的人和公司,那麽演唱會應該唱到第13場立刻宣布停止其餘7場演唱會,直至另行通告為止。我想,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或說應該採取的)做法。

我記得十幾年前【四大高音】之一的歌劇天王 Placido Domingo 在北京演唱時突然失聲而演出被逼腰斬。北京歌迷非但沒有埋怨而且報以掌聲來表示‘原諒’。 一個唱西方古典歌劇的,和唱廣東流行曲的,對嗓子的要求就有天淵之別。唱歌劇的聲樂家偶然會發生失聲這樣的情況,但那不是可預期的情況而多數為突如其來的不幸。兩者情況截然不同。




一個不專業的所謂【歌手】,所謂亞洲【藝人】,【大明星】,在中港台,澳門,新加坡,美加華僑這些幼稚,對藝人零要求的觀眾/聽眾的簇擁下形成了【大中華娛樂圈和歌迷】這麼一個惺惺相惜互相原諒的可笑景觀。





2018,12.30

* Instagram 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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