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7日 星期六

我的【聲明】

 



昨天晚上【攝記協】其中一個所謂‘執委’發了WhatsApp給我,說(以下是短訊原文):“ 今天同行都在抱怨你,動不動就出手撞人。你可以跟同行好好相處嗎?”。 


【 動不動出手撞人】? 這是對我廖某人的嚴重指責。那麼我究竟有沒有昨天在西九龍裁判署報道現場‘動不動就出手撞人’? 這個攝記協執委當然沒有看見只能道聽塗說在毫無確實根據和是非判斷之下對某人妄下判斷。


昨日黎智英,李柱銘等香港民主派大人物判決引來內外媒體爭相報道。我是做國際通訊的,自然在場。 當李柱銘,何俊仁二人一同出現時攝影記者一擁而上頓時場面混亂。我在西裁正面入口梯階上佔了正面有利位置搶先開始拍照。此時,站在我旁邊的一個本地攝影師很不客氣地用肘橫向推開我希望擠進去強佔一個更有利的位置。 我今年62歲,我自1989年投身新聞攝影以來已經歷了三十二年時間。我可以很自信地對所有攝影同行說,我是一個身經百戰,見過世面,經過多年歷練的資深攝影師。我在這行業裡面經過多年的現場訓練和經驗,我已經培養好了我與攝影同行相處之道,容人之量。我,是不會輕易向同行‘動手’的,除非( 除非 )對方犯我在先 ( 犯我在先 )。好,言歸正傳,這個站在我左側的小子猛地橫向推開我。我的本能反應就是回敬他。 子曰:禮而不往非禮也,就是指這個道理。 是這個所謂攝影師動手在先,是對我無禮在先,不是相反。試問,如果說我廖中仁本能地利用我太極拳的抖勁兒用我肘靠的那麼一點功夫回應這個有眼無珠的小子我有何不對,何罪之有? 我在這裡要問所有昨日在現場的攝影同行,如果你們昨日在場,你們有沒有看到事情的真相?你們在報道現場能不能真正掌握和瞭解我和那個首先向我橫向推撞的攝影師之間發生的事情真相? 我在這裡對所有攝影同行提醒一句:在沒有弄清楚一件事情的是非黑白之前不要捕風捉影地描繪一件事情因為這種做法往往對一個人,甚至對一個沒有犯錯的人,構成血口噴人的誣陷。我,是絕對不會接受的。 我更加提醒大家,我們活在這世界上,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們每日所見所聞,基本上是一個基於萬象表徵的主觀認知。因此,你們以為掌握到的‘真相’( 或,自以為‘看到’的真相 ) 往往與事實不符,是誤解,甚至是幻覺。基於這樣的個人觀點,因此,我廖中仁,對別人,特別是對攝影同行,是不會隨便妄加指責妄加評語。因為我如果這樣做,那叫作:【傲慢】。 而今天,在這左膠思想盛行的不堪年代,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偽善者凡對人,對事物妄加主觀猜測做出道德裁判的行為每一天都有。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這一樁【告發事件】是個其中典型。這世界充滿了虛偽,偽善,自以為是地對別人隨意指責,我,是不會接受他們那一套假道學假道德。因為我,只相信一個事情的【真相】而不是基於一個道聽塗說。更加不會聽信謠言來判斷一個人的【人格】因為我沒有那麼幼稚。


昨天,是個【破日】。 令人不悅的事情接連發生在我身上。


好了,剛才在裁判署梯階上遇到一個有眼無珠的小子大力撞擊我左側。跟著,陳日君出現在現場,我自然開始追著拍照。此時,有一條電線纏住了我的腳,我在慌亂之時,有人在我背後向我大叫一聲:“ 你纏住左我條線呀! ” 然後說時遲那時快,那混蛋在我頭頂用拳頭叩打了以下,我習慣戴鴨舌帽,我的帽子都掉到地上了。我感覺到無比的侮辱。我立刻回身用功夫掌法推了他胸口。此時他大驚因為他可能感受到我是有功夫的人。試問:在那個混亂當中,在裁判署入口梯階那位置上,怎麼會出現一條電線呢?是哪一個拍片的混蛋在這個地方拉一條電線? 他有資格罵我?或指責任何一個拍硬照的攝影師的不是嗎?這個世界什麼混蛋都有。打我頭顱? 此人不要命。這個混蛋牛高馬大,是個拍片的肛門,這個人,如果昨天事情發生在中國大陸,肯定給人打死。又或者這混蛋,如果在美國,歐洲,對著白人攝影同行有這樣的動作,那些洋鬼子二話不說把這支那人釘死在地上飽以老拳,打到他的臉孔澈底血肉模糊為止。那混蛋更不知如果我是泰國人,肯定把他當場打死,因為在泰國佛教徒相信,【頭頂】是人體中最神聖的地方不容侵犯。如果任何人敢叩打泰國人的頭顱,那個混蛋就是等於找死。至於在日本,如果有人在東京一個報道現場敢從後面叩一下日本攝影師的頭顱,一下子給打起來。日本人,也不是你們哈日港人在日本電影裡面看到的那些斯文人,日本攝影師也絕不會對這樣無知無禮的支那人手軟!定將把他按倒在地上打到鼻青臉腫為止!

中國有句話叫:‘ 犯賤 ’ 。我因為有日本人優良血統,所以這支那人慣常的‘犯賤’是沒有在我血液裡頭。


昨天這一系列的不快事情接連發生在我身上,如果你們昨日在現場,從你的角度,從你的距離,請問你們看到什麼? 是那個行為粗暴的攝影師廖中仁? 還是對人無禮的那兩個所謂攝影同行? 你們自己問問你們的良心去罷。


我是明人不做暗事,是從來不會在某人,特別是在同行背後打小報告。昨晚攝記協執委親自告訴我,有人投訴我。這就反映,在我背後‘唱衰’我的那個人,必然知道我的來歷知道我是誰知道我的名字。要不然,這個攝記協執委也無法對我說。 有話請說有屁請放。我廖中仁在此恭候大家。如果在香港這新聞攝影小池子裡邊兒有誰對我廖中仁不滿,他,可以當著我老子的面兒跟我說,不須要在本爺背後搞黑材料,打小報告,告到【攝記協】那小衙門去惡人先告狀!!


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


如果有任何白皮細骨的男女從理工/浸會狗屁傳理系出來希望當攝影記者,但不習慣和同行在報道現場磕磕碰碰,惡言相向身體摩擦承受不了這種刺激,那麼我建議他們另謀生路,可以當會計師,地產經紀,做小生意人,或者更好更和平,去公廁洗廁所。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我廖中仁出手撞人? 是誰撞我在先? 是誰叩打我的頭顱在先?!睇清楚先至講,冇係度血口噴人胡說八道造謠誣陷惡人先告狀。至於我廖中仁樹大招風,在同業裏面有人對我懷有莫名的敵意,那是他們的事。


最後,我告訴所有本港攝影同行,在人家背後打小報告,是小人行為。如果你跟某人過不去,那麼,你們應該直接找那個人當面告訴他你有多麼不喜歡他,這樣就一切爽快。


Go get a REAL LIFE hypocrites.





廖中仁 Liau Chung Ren 

2021, 4.17

* 圖:廖中仁 / 攝於西九龍裁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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