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7日 星期二

Be like Water - 不須執著【五大訴求】




自【6.12】反送中逆權運動爆發以來100天已經過去,在這裡筆者與廣大抗爭者分享我的一些看法,我個人意見可能使某些人覺得不舒服,我的話更加不重要,但如果‘民主精神’仍然被尊重的話,我想講一講還是可以。

中國民族性裡面有一個基因很難改掉,因為DNA(染色體)是一個恆久不變的化學物質除了受核輻射而外,任何捶打破壞都絲毫改變不了它的結構。它是生命化學裡面的奇蹟物質固若金湯。中國人的基因造就了所謂【中華文明】造就了所謂【中國文化】。中國人的普遍思維很‘死’,為何?因為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永不離開那上片/下片,一對完整【對聯】式的套餐思維。中國人的思考方法,或說思考範圍離不開那“人之初,性本善”式的【三字經】思維。

今年爆發了歷史性的,由所謂【反送中】抗爭運動所發展起來迄今還不見停止的浩大逆權運動。其中主要政治訴求乃(1)撤回【送中】惡法 (2)撤銷對所有抗爭者( 或稱:‘義士’)的檢控 (或立刻釋放所有抗爭者)(3)撤回政府對【反送中運動】‘暴動’(或對抗爭者‘暴徒’)定性 ( 4 )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徹查警察濫權)( 5 )實現真【雙普選】。


好,我們已經看到林鄭政權首先把【逃犯條例】給撤銷了。這一條是今年歷史性公民抗民的主要爭取目的,是鬥爭的核心議題。香港人的不斷抗爭終於贏得了使中共傀儡政權撤回【逃犯條例】的勝利。這,已經成為鐵的事實,至於將來中共/特區傀儡倘若出爾反爾則留待未來再爭,目前,香港人確實是贏得逼迫中共收回【送中惡法】的勝利果實。那麽我想談談其餘四個訴求。(2)撤銷對所有抗爭者( 所謂‘義士’)的檢控。 我們要客觀地衡量此番百日逆權運動裡面所有被捕的抗爭男女,是不是能以【義士】這名號被廣大市民所接受。為何?因為在客觀世界裡面,片面之詞不具備說服力。現在已經有很多抗爭者與強權的肉搏之中被林鄭傀儡當局逮捕/落案檢控。我們當然同情大部分示威參與者。但是,我們同時必須認識所有抗爭者並不一定全部有資格被大眾稱為【義士】,因為其中必有糟粕甚至害群之馬。我們從過去數月大量影像材料可以看出,有相當數量的抗爭者( 所謂‘義士’)已經確實觸犯了特區【刑事法】破壞公物,毀損社會共有資產。這是事實,不是被編造出來的假象。此時,【法律】,是無情的。香港,這中共所謂【特區】再差,它還保留了比較健全的,前殖民地遺留下來的法律根本。而【刑事法】的執行,除了中國大陸無法無天人治社會,是必須依靠所取得的證據來嚴格執法,若果有人故意打碎了一個玻璃杯子他是要負上刑責,此乃常識。所以這不容得以感情用事來與政權(執法的一方)討價還價,說,“他們是抗爭【義士】呀他們都是英雄啊所以請你們放過他們把所有抗爭者釋放回家吧”。 如果這樣的幼稚,脫離現實的要求能夠行得通的話,我們根本就不需要【法律】來維護社會治安。 (3)撤回政府對【暴動】定性。 我們冷靜地觀察過去一百天抗爭的發展就不難看到,目前無日無之的街頭抗爭,警民衝突已經有足夠的實質證據讓政權/執法者把大部分階段的逆權運動定性為:【暴動】。因為它,已經遠遠超出小規模的,不痛不癢的,無傷大雅的‘騷亂’範圍。筆者這樣的看法可能有人不同意但是當前抗爭的態勢,究竟是【暴動】還是【騷亂】我想很多人心知肚明。從這樣客觀觀察,如果抗爭者仍然能夠維持必須有的理性,那麽他們就會自然理解,事以至此對政府提出要求‘撤銷【暴動】的定性’這樣的說法是無視現實的一廂情願,是不會被任何政府,包括美國,歐盟,日本政府所接受的無稽之談。目前逆權鬥爭已經發展成為在街頭武鬥,損毀公物,公共交通系統,店舖(就算它是屬於五毛的物業)等實質上破壞性行為之時,抗爭者必須自問,發展至這樣的田地,抗爭者還有沒有充分的理據和合理性面對法律提出‘撤回【暴動】定性’這樣的要求? 我想為時已晚。(4)涉及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濫用警權等問題,當然這是必須的,不過從目前政府一意孤行的頑固態度來看,要實現的機會甚微,所以跟它們堅持也是徒勞的,只能浪費時間精力何必執著?至於最後一條,【爭取真普選】,那是繼續鬥爭的重要動機之一,所以我不去做不必要的評論。


筆者認為,我們必須在這階段丟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這樣的政治標語因為它已經與目前抗爭的新形勢脫了軌,沒有現實意義。如果再往前不斷講下去,執著在這所謂【五大訴求】( 其實已經剩下【四大訴求】不是【五大】訴求)議題之上,只能反映香港人的幼稚,也就是中國人的幼稚。沒有任何東西要比以陳腐的舊一套思維來綑綁自己使自己的抱負不能得到施展感覺糟糕低能。目前最大的鬥爭目標,是針對香港警察的迅速濫權濫暴和結構腐化。我們是要針對在中共和【中聯辦】唆使,指揮下正在無限擴大警權的【香港警察】。抗爭者應該把目光,思維,意識集中在這一點上,其餘已經變得不重要。君不見,警察的暴力已經改變了香港社會整個面貌,君不見,香港警察,在中共支持下已經把香港從一個以往我們熟悉的【商業城市】轉變為【警察城邦】? 警察的濫權,肆意執法已經威脅,侵犯著我們每一個抗爭者,前線傳媒記者乃至普通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與公民尊嚴。

在這一刻我們應該只有一個訴求:【聲討警察濫權濫暴,制止警察徇私枉法,知法犯法】。


抗爭者利用李小龍的名言借題發揮: Be like Water ( my friend ). 但口說沒有用,要做得到。易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為何還要執著於【五大訴求】而不思進取?形勢不斷在變,為什麼思考方式沒有變?豈不是很幼稚?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時間往前推移歷史不斷在演變。真的 “缺一不可” 嗎?


集中所有火力聲討鄉警黑聯(中聯辦)沆髒一氣的勾結以及無限擴大的警察權利,依我個人看,在目前情況下沒有比這個更重要。






2019,9.17
圖片:廖中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